关于召开佛山市高明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
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
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,区人民政府办公室、区人民法院、区人民检察院:
经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主任会议研究,定于2017年12月26日召开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会议时间
2017年12月26日(星期二)上午9时。
二、会议地点
(一)全体会议地点:区人大常委会一楼会议室;
(二)分组审议地点:第一组在区人大常委会一楼小会议室,第二组在区人大常委会六楼609会议室。
三、会议内容
(一)听取和审议《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高明区2017年度财政预算第二次调整情况的报告》。
(二)人事任免事项。
(三)举行宪法宣誓仪式。
(四)其他。
四、出席会议人员和列席人员
(一)出席会议人员: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。
(二)列席会议人员:
1.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;
2.区人民政府一名领导;
3.区人民法院、区人民检察院一名领导;
4.杨和镇、明城镇和更合镇人大主席;
5.区人大代表:邓立坚、陈树安;
6.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、环资工委、农村工委主任,朱子华、李荣汉同志,财经工委、选联工委、办公室副主任;
7.区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及一名具体业务负责人。
五、其他事项
(一)请区府办落实参加会议的区领导,及作有关报告的政府部门领导。向会议作报告、人事任免提请的人员请把发言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。
(二)请各有关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于2017年12月22日(星期五)下午下班前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。联系人:冯绮雯,电话:88822952。
(三)本次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有关报告、人事任免事项等,请各与会人员做好审议发言准备。
(四)请区人大常委会领导、区政府领导着正装(男士着衬衣、西装外套、打领带;女士着套装);区法院、区检察院领导着工作制服;区人大常委会委员、其他列席人员统一着装(男士着西装外套、可不打领带;女士着套装)。
(五)请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依时参加会议,请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高明人大履职平台确定是否出席会议,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,请向区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请假。
(六)请市各新闻单位驻我区办事机构派记者采访报道。
佛山市www.77729.com常委会办公室
2017年12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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