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召开佛山市高明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7-12-19 来源:高明人大 字号:     【打印】 【关闭窗口】

关于召开佛山市高明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

十一次会议的通知

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,区人民政府办公室、区人民法院、区人民检察院:

经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主任会议研究,定于20171226日召开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会议时间

2017年12月26日(星期二)上午9时。

二、会议地点

(一)全体会议地点:区人大常委会一楼会议室;

(二)分组审议地点:第一组在区人大常委会一楼小会议室,第二组在区人大常委会六楼609会议室。

三、会议内容

(一)听取和审议《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高明区2017年度财政预算第二次调整情况的报告

(二)人事任免事项。

(三)举行宪法宣誓仪式。

(四)其他。

四、出席会议人员和列席人员

(一)出席会议人员: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。

(二)列席会议人员:

1.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;

2.区人民政府一名领导;

3.区人民法院、区人民检察院一名领导;

4.杨和镇、明城镇和更合镇人大主席;

5.区人大代表:邓立坚、陈树安;

6.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、环资工委、农村工委主任,朱子华、李荣汉同志,财经工委、选联工委、办公室副主任;

7.区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及一名具体业务负责人。

五、其他事项

(一)请区府办落实参加会议的区领导,及作有关报告的政府部门领导。向会议作报告、人事任免提请的人员请把发言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。

(二)请各有关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于2017年12月22日(星期五)下午下班前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。联系人:冯绮雯,电话:88822952。

(三)本次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有关报告、人事任免事项等,请各与会人员做好审议发言准备。

(四)请区人大常委会领导、区政府领导着正装(男士着衬衣、西装外套、打领带;女士着套装);区法院、区检察院领导着工作制服;区人大常委会委员、其他列席人员统一着装(男士着西装外套、可不打领带;女士着套装)。

(五)请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依时参加会议,请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高明人大履职平台确定是否出席会议,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,请向区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请假。

(六)请市各新闻单位驻我区办事机构派记者采访报道。

佛山市www.77729.com常委会办公室

20171219